人事工作职责:
1.根据上级批准的办学规模,核定人员编制,制定设岗定员方案。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,协调好各科室的人员配备,保证结构合理。
2.认真贯彻职称改革评聘条例,做好评审和聘任的事务性工作。
3.按照“高学历、高职称、高水平”的要求,做好人员招聘和调配程序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
4.执行教职工的考勤请假制度、工资管理制度,做好离退休、医疗保险、社保、福利等工作,抓好聘用人员的管理。
5.贯彻执行学校考核制度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考察和鉴定工作,办理干部任免手续。
6.负责拟订学校内部结构工资方案,并做好每月的审核和签发工作。
7.收集全体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交上级局,协助相关科室管理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。